内部渠道特价烟?品牌多样优惠大?朋友圈里看似诱人的广告背后,却是有人无视法律,妄想走“快钱高速路”,自作聪明贩卖伪劣卷烟……近日,西平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,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,成功办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100万余元的跨省销售伪劣卷烟案,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一引导侦查揪出“漏网鱼”
2023年5月26日,西平县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第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。对于这起作案手法隐蔽、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、涉及地域12处的案件,西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,选派资深检察官提前介入,准确引导侦查机关收集、固定电子数据,查清聊天记录、物流单据和转账资金走向等关键信息,确保侦查质量。检察官在审查聊天记录时发现“软华”“南京”等香烟名称频繁出现在一个微信群中,经进一步审查,确定该微信群为“上线”建立的销售假烟群。经查询实名信息、转账记录、物流数据,认定蓝某文等9人存在销售假烟行为且仍在销售。2023年6月,西平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《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》,该9人先后被依法追捕。经查,自2020年以来,丁某远等12人为非法获利,利用微信从“上线”处购买伪劣卷烟,并通过朋友圈进行推广、销售;陈某勇等5人明知他人销售伪劣卷烟,仍为其提供收款码、帮助运输。经鉴定,该17人销售金额共计21059247.42元,其中非法获利3740599.62元。
二证据审查精准“罪与罚”
由于该案销售时间跨度长,嫌疑人均有不同程度抵触情绪,不愿认罪认罚。检察官在全面细致审查证据后,对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和异议均作出有力反驳,通过积极有效沟通、充分释法说理,2023年12月前后,引导5人退赃退赔,促成9人签署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。针对丁某远等8人辩称自己的网络销售记录中存在正常交易,销售金额中包含合法收入问题,该院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调查取证、予以核查,并进行补充审计,全面查证属实后,依法将2873146.76元合法收入予以减除,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,均被法院采纳。2024年6月20日,丁某远等17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刑罚,并处五千至一百八十六万不等罚金。
三跟踪问效提升“附加值”
西平县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,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烟草监管漏洞,积极与县烟草专卖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地烟草市场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座谈交流,督促职能部门在全县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,检查各类烟草经营主体500余户,查处无证经营、销售假烟等违法案件5起,形成打击合力。
同时,扎实做好宣传引导,组织全县60余名快递从业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规定,从源头遏制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;深入社区走访群众,围绕如何区分假冒伪劣香烟、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等进行细致讲解,有效提升群众辨别真伪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。(冯占华 刘奕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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