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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6日,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“以‘检察蓝’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”9个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情况。
近日,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回访得知,救助对象小雨生活已恢复正常,倍感欣慰。今年3月,红寺堡区检察院收到一条司法救助线索:一起刑事案件后,被害人小雨身心受伤,因创伤性应激障碍无法上学,生活陷入困境。红寺堡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,为小雨及其母亲发放司法救助金4.68万元,并协调属地乡镇、教育等部门对小雨进行住房安置、转学及复学安置等帮扶,为小雨结对实施心理疏导。
该案也是宁夏检察机关开展“以‘检察蓝’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”专项监督活动的一个缩影。
今年5月,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主题教育,部署开展了“以‘检察蓝’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”为主题的9个专项检察监督活动,着力推动个人信息保护、医保诈骗、寄递安全、食药安全等涉民生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,切实解决好群众“柴米油盐”烦恼、“衣食住行”需求、“酸甜苦辣”倾诉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。
随着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开展,全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一批危害食药安全、污染环境、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。截至目前,全区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活动中,依法办理医保领域诈骗审查起诉案件2件11人;办理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4件27人;依法起诉涉药品刑事案件2件,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;开展“强化支持起诉 维护弱势群体权益”专项监督,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、协助收集证据、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措施,全区共办理各类支持起诉案件538件;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2件;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依法快捕快诉、从严从重惩处,批准逮捕215人;办理困难群体司法救助案件119件155人,发放救助金173.84万元;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19件。(记者 杨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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